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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修订电动汽车续航要求,删除“平均下降率”表述方式!

新闻来源:工信部 发布日期:2026-07-31

7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提出,依据企业实施情况及行业调研反馈,绝大多数企业采用标注行业平均下降率的方式,导致消费者无法了解车型高低温续航实际表现,难以从消费端有效引导高低温节能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为此,本次修订将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扩展信息标注要求,由应标注高低温续驶里程“实测值或行业平均下降率”,改为应标注高低温续驶里程“标注实测值”,纯电动轻型商用车辆维持不变。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GB 22757.2—2023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第1号修改单)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2.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GB 27999—2025《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4.GB 27999—2025《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GB 20997—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6.GB 20997—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7.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