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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新闻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发布日期:2026-07-15

2022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118号文

2025

《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1171号文

2026

《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4号文

四年,三份文件,

118号文回答的是

未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应该长什么样。

1171号文回答的是

已经连续运行的市场,应该怎样把机制做细、做稳。

4号文回答的是

怎样把各地市场真正连成一个全国统一市场。

如果把三份文件放到一条时间线上,就会发现整个改革始终围绕着七条主线不断推进。

第一条主线

市场空间:从"多层次市场"走向"全国联合交易"

118号文首先解决的是一个空间问题。全国统一市场到底由哪些市场组成?答案不是只有一个全国市场,而是国家市场、省级市场、区域市场共同存在。所以118号文大量篇幅都在讲:国家市场、省级市场、区域市场如何协同运行。那个时候,更像是在画一张蓝图。

到了1171号文,重点已经变了。它几乎不再讨论市场层次,而是开始研究:每一个省级市场怎样稳定连续运行?怎样形成统一的平台?怎样统一注册、申报、计量、结算?没有稳定运行的地方市场,全国市场就是一句空话。所以1171号文实际上是在做"标准件"。

最后来到4号文。这次终于开始回答:怎样把这些标准件连接起来?于是出现了很多关键词,其中不乏一些新提法:

一次申报、联合交易、平台互联、一地注册、全国共享、跨经营区协同等。

四年的演进路径:先搭框架,再做底座,最后实现联合运行。

第二条主线

电能量市场:从"有没有现货"走向"现货怎样发挥作用"

118号文最大的贡献,是明确了两个市场各自承担什么职责。

中长期市场负责

平衡长期供需

稳定市场预期

管理价格风险

现货市场负责

发现价格

反映供需

优化资源配置

到了1171号文,讨论的问题已经不是"有没有现货",而是:怎样连续开市?怎样形成分时价格?怎样衔接中长期?怎样形成可靠性机组组合?怎样让现货真正连续运行?所以1171号文大量内容都围绕:交易频次、交易周期、报价机制、节点价格、合同调整、连续交易。真正开始讨论市场运行。

到了4号文,改革再次向前一步。中长期市场不仅要覆盖多年、年度、月度、月内,现货市场也要逐步全面正式运行。更重要的是:二者开始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短期协同。

中长期负责稳定,现货负责发现价格,二者共同完成资源配置。

第三条主线

市场功能:从"交易电量"走向"交易价值"

理解电力市场,不能还停留在:发多少电,买多少电。其实118号文已经开始告诉我们:未来市场远远不只是交易电量。它开始提出: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环境价值、需求响应。只是那个时候,大多数还属于方向。

1171号文开始真正推进。辅助服务开始细化:调频怎么评价?备用怎样组织?爬坡怎样建立?容量补偿怎样计算?可靠容量如何评估?绿电套餐怎样设计?批零价格怎样传导?整个市场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产品。

到了4号文,国家第一次明确提出:未来市场将全面体现四类价值:

电能量价值

调节价值

容量价值

环境价值

这一句话,其实意义非常大。意味着以后一台设备赚钱,不一定只是因为它发了多少电。更重要的是:它能不能调节?能不能保供?够不够可靠?够不够绿色?

这其实就是未来市场最大的变化。

第四条主线

经营主体:从"允许参与"走向"平等参与"

118号文最大的特点,是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新能源、用户、储能、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越来越多资源开始进入市场。但是,那个时候更多是在回答:谁可以进入?

1171号文开始回答:怎样进入?怎样报价?怎样结算?怎样聚合?怎样参与辅助服务?怎样联合报价?参与方式开始越来越丰富。

到了4号文,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重点已经不是"能不能参与",而是:平等参与,权责一致,收益与责任对应。比如:新型主体要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用,承担调节责任,承担社会责任。比如:不再给特定主体单独组织交易,不再通过交易时序对同类主体中不同个体进行区分。真正实现:收益共享,责任共担。

未来市场主体,将越来越不像今天按照"火电、新能源、用户"划分。而是按照:能够提供什么产品,能够创造什么价值,来决定市场身份。

第五条主线

价格形成:从"一个电价"走向"多个价格共同发挥作用"

很多人觉得:市场化,就是把计划取消。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118号文首先建立的是价格形成框架:市场形成价格,输配电负责自然垄断,交叉补贴逐步规范。

1171号文开始把价格做细。什么时候形成价格?不同地点价格是否不同?辅助服务怎样形成价格?容量如何补偿?零售怎样形成套餐?成本怎样向终端传导?整个价格体系开始越来越立体。

到了4号文,国家进一步提出:价格不仅反映供需,还要反映:电能量、调节、容量、环境。同时建立统一结算,统一价格规则,统一风险管理。

未来真正发挥作用的,已经不再是一个电价,而是一整套价格体系。包含价格的形成机制以及价格的传导机制。

第六条主线

安全保供:从行政保供走向市场保供

市场化以后,是不是安全就完全交给市场了?其实恰恰相反。

118号文首先明确:安全始终是底线,市场建设必须服从系统安全。

到了1171号文,安全开始进入每一个市场环节。可靠性机组组合、备用、调频、容量补偿、市场干预、风险监测、应急机制……几乎贯穿整个市场。

到了4号文,终于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中长期负责保基本量

现货负责优化配置

辅助服务负责灵活调节

容量机制负责长期充裕

但同时,行政保留应急干预。

未来保供,不是取消行政责任,而是让市场承担越来越多可以市场化完成的部分。最终形成:保供与市场协同,并以市场为主。

第七条主线

规则与治理:从试点探索走向全国统一制度体系

最后,真正决定市场能不能统一的,不是价格,而是规则。

118号文开始建立: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信息披露。

1171号文继续向前。开始研究:市场力怎样识别?什么时候可以干预?如何记录?如何披露?怎样形成全过程监管?真正进入治理层面。

到了4号文,目标已经非常明确:

统一规则

统一标准

统一信用

统一评价

统一治理

未来真正统一的,不是只有交易平台。更重要的是:所有市场都说同一种规则语言,采用同一种技术标准,执行同一种治理逻辑。

写在最后

这三份文件虽然是三份独立文件。但如果放到四年的时间线上,其实会发现它们一直在回答同一个问题。

118号文,告诉我们:未来市场应该长什么样。

1171号文,告诉我们:市场应该怎样稳定运行。

4号文,告诉我们:怎样把所有市场真正连成一个全国统一市场。

搭框架、做机制、连全国

如果再进一步概括七条主线,它们共同描绘的,就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的画像:

空间,实现全国联合交易

电量,实现中长期与现货协同运行

功能,实现电能量、调节、容量、环境价值全面市场化

主体,实现各类资源平等参与、权责一致

价格,实现多维价格形成与成本有效传导

保供,实现安全底线与市场机制协同

治理,实现规则统一、监管统一、信用统一

这,也正是我国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十年的建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