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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9大重点行业3年内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新闻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 发布日期:2026-06-1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内容梳理如下:

2028年底核心量化目标

产能能效目标: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该占比力争提升15个百分点;所有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基本完成清零。

总量减排目标:三年攻坚期内,累计形成1亿吨标准煤以上节能量,累计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2亿吨以上。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核心任务

方案针对高耗能行业,分别明确改造方向、主推先进技术、限期升级 / 淘汰的落后设备与工艺,实行 “一行业一策” 精准治理,具体如下:

(一)钢铁行业

改造重点:聚焦高炉、转炉等核心工序,全面升级通用用能设备,强化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等余能回收利用。

主推技术: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铁水一罐到底、氢冶金、干熄焦等。

限期淘汰 / 升级:炭化室高度不足6米顶装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小型电弧炉、老旧自备燃煤机组等必须加快改造。同步升级电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通用耗能设备。

(二)电解铝行业

改造重点:优化铝电解槽工艺,升级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更新低效用能设备。

主推技术: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上部集气密闭、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低温余热发电等。

限期淘汰/升级: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需加快改造。

(三)水泥行业

改造重点:优化熟料生产工序,升级窑炉燃烧系统,推广绿色原料/燃料替代,更新低效设备。

主推技术:六级预热器、第四代高效篦冷机、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立磨终粉磨、分别粉磨工艺等。

限期淘汰/升级:60 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需加快改造。

(四)平板玻璃行业

改造重点:优化玻璃熔窑,推广清洁燃料,提升全工序绿电使用比例。

主推技术:熔窑全氧/富氧燃烧、窑体高效保温、高辐射节能涂料、高效低氮燃烧器。

限期淘汰/升级:采用传统空气助燃、纯煤炭燃烧的低效熔窑必须改造。

(五)炼油、乙烯行业

改造重点:升级催化、制氢、加氢等核心工艺,优化换热网络与低品位热能利用,推进原料、燃料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

主推技术: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高效蒸汽/制冷系统。

限期淘汰/升级:1000万吨 / 年以下常减压装置、80 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敞开式延迟焦化等落后装置与工艺需改造。

(六)甲醇、合成氨行业

改造重点:升级气化、合成核心装置,强化炉渣、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进燃料低碳替代与电气化改造。

主推技术: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低能耗合成工艺。

限期淘汰 / 升级:30 万吨 / 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 万吨 / 年以下煤制甲醇、固定层间歇气化、铜洗法氨合成等落后工艺及装置需改造。

(七)煤电行业(改造内容最丰富,关联储能、新能源融合)

基础改造:针对 30 万千瓦以上现役机组,推广通流优化、高效燃烧、冷端优化、智能调控技术,全面升级风机、汽轮机、变压器等设备;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下降 5 克标准煤 / 千瓦时以上。

调峰能力改造:推进机组快调、深调、宽负荷升级;供暖机组实施热电解耦,调峰深度力争降至 40% 以下。

低碳融合改造(核心亮点):鼓励机组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 / 储热设施;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 10%-20%,力争超 20%。

四大配套保障措施

为确保改造落地,方案从资金、电价、碳政策、标准四个维度建立全维度支撑与约束体系:

(一)资金支持保障

中央投资倾斜:对符合要求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 20% 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扶持改造后达到能效标杆的项目。

政策叠加:落实节能装备、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节能降碳专项金融产品。

(二)价格引导调节

整合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统一实行差异化电价;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电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收入专项用于冲抵系统运行成本。

(三)政策衔接与激励

碳排放置换:存量企业通过改造削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作为当地新建、改扩建 “两高” 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

碳配额管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实行 “免费 + 有偿” 结合的配额分配机制,对能效、碳效领先企业给予配额收益激励。

标杆激励:培育行业能效、碳效 “领跑者”,引导金融机构对领跑企业给予差异化融资支持。

(四)标准引领与刚性约束

时限要求:2028 年底前,所有能效未达强制标准、基准水平的产能必须完成改造;逾期未达标产能依法淘汰关停。

动态优化:持续更新重点行业能耗、碳排放限额以及设备能效标准,要求领先企业持续提效。

组织实施与监管要求

方案明确各级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职责,建立 “分工落实 + 动态上报 + 监督监察” 的闭环管理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国家层面: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协同统筹;央企需将节能降碳纳入经营业绩与绿色发展考核。

地方层面:各省份需在 2026 年 7 月底前编制本地改造总体方案与企业清单并上报国家;每年 12 月底前报送年度改造进展。

落地要求:确保辖区内七大重点行业企业 “应改尽改”。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改造第一责任人,需先开展节能降碳全面诊断,结合停工检修窗口期制定改造方案。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围绕设备升级、系统优化、数智赋能开展改造;中央企业需发挥示范作用,力争提前完成目标。

(三)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每年对上一年度改造成效开展跟踪评估。

省级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管 + 专项节能监察,核查产品单耗、设备能效等指标,监察结果作为资金、电价等政策落地的核心依据,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四)凝聚多方合力

行业协会:推广先进技术、典型案例,开展行业对标。

节能降碳中心: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技术支撑。

节能服务机构:依托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企业提供诊断、设计、改造一体化综合服务。